第 75 章 。_四岁小甜妞[七零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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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5 章 。

  “甜妞,哥哪里得罪你了?”

  沈星河听见唐棠叫狗子咬他,浑没当一回事儿,这么个看着长大的小姑娘,跟兄长们撒撒娇使使性子,那能算事儿吗,不过是兄妹间的笑闹。

  屋子里有暖气,沈星河没穿外套,他身上一件灰色线衣,领口露出白衬衣的挺括领子,明明是一身普通衣裳,却因为他修长匀亭的个子以及斯文清冷的气质,被穿出了电影画报上的时髦和洋气。

  唐棠站在大门口,旁边的墙壁上贴着一面落地镜,她偷偷觑了眼镜子——

  镜子里,她与沈星河也就隔着二三十公分。

  沈星河的袖子半卷在肘弯,露出的小臂线条均匀结实,身板虽然偏清瘦,却丝毫不显单薄,这人的五官打小就好看,现在褪去了少年时的稚嫩,显出了成年男子的成熟与硬朗。

  而唐棠呢,这两年虽然抽了条,个子却连沈星河的下巴都够不着,她的脸蛋儿仍和小时候一样是圆嘟嘟苹果脸,再加上一双杏子眼,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小。

  而且今天外面天冷,唐棠穿了一身厚厚的棉服棉裤,这会儿站在沈星河旁边,就像是一竿劲瘦的青竹和一个圆滚滚的冬瓜,还是戴这粉色围巾手套帽子和耳罩的冬瓜。

  “哥问你话呐。”沈星河说着,伸出一根手指轻戳唐棠的下巴,“瞧这嘴巴噘的,去厨房拿油壶给你挂着,下楼打二两菜油去?”

  清朗的声线,一本正经的语气,但……

  唐棠抬头,果然看到沈星河满眼笑意。

  这副逗她的促狭样子啊,分明是还把她当做那个四岁的装瘸小孩儿。

  唐棠气闷,伸手指着沈星河,低头跟汤圆说:“咬他!”

  小姑娘的语气凶巴巴的,偏偏声音清甜,脸蛋儿圆嘟嘟,就跟汤圆小时候一样,奶凶奶凶,气吞山河地咬一口,还得担心有没有崩掉乳牙。

  沈星河的笑意全然绷不住,笑出了声,也不管小姑娘乐意不乐意,伸手往小姑娘头顶摸一摸,将原本梳得顺滑的头发薅得支棱八叉的。

  汤圆呢,这只狗虽然和唐棠的狗子星星是一个狗妈妈生的,却是狗随主人,贼精贼精的,唐棠先前让汤圆咬沈星河,汤圆就龇牙咧嘴,狗脑袋摇来晃去,半天了其实连沈星河的裤脚都没沾上。

  “汤圆,咬他!”唐棠气呼呼地又说了一遍,威胁道:“你要是不咬他,以后我就不理你了!”

  汤圆不摇自个儿的狗脑袋了,先看看唐棠,又转头看看沈星河,然后毛茸茸的狗脑袋蹭蹭唐棠的腿,呜呜呜的撒娇叫了两声。

  “汤圆喜欢甜妞,汤圆也喜欢沈星河呀!”

  看看,这狗子还想做两面派呢。

  唐棠哼了一声,别过头,“不咬就不理你。”

  沈星河抱着胳膊,笑吟吟地倚在门边,看着小姑娘汤圆和狗子汤圆玩闹。

  唐棠和狗子说话,沈星河倒是没想太多,这姑娘打小就喜欢小动物,也招小动物喜欢,话说回来,这么个软软糯糯的小姑娘,谁不喜欢她呢。

  汤圆哼哼唧唧,趴在地板上纠结了半天,最后夹着蓬蓬的大尾巴,小心翼翼地迈着小碎步,慢慢挪到沈星河脚边,然后低头飞快地用牙齿碰了一下沈星河的脚踝。

  然后,这只可怜的夹心狗子像终于完成了艰巨的任务一样,夹着尾巴飞快地跑到墙角,一股脑把狗脑袋埋到了沙发底下。

  “哈……”狗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,乍一听像是一声沧桑的叹息。

  汤圆不愧是沈星河的狗,一连串的动作,唐棠都愣住了。

  倒是沈星河,倒抽了一声冷气:“嘶——”

  其实汤圆一点儿没用力,咬在沈星河的裤脚上连个褶子都没留下,但是吧狗嘴里的口水全蹭上去了,尤其是沈星河的脚踝上,肉眼可见有一坨。

  唐棠知道,沈星河爱干净着呢。

  这不,皱眉头了吧。

  沈星河一手扶着门框,一手捏成个兰花指,用指尖尖脱下那只袜子,再捏着袜子去擦脚踝上的口水。

  “哼!哼!哼!”唐棠终于开心了,重重地哼了几声,跑到沙发角上搓狗头去了。

  雪后的天空瓦蓝,清亮的阳光穿过玻璃窗,照得空气中悬浮着的细小的尘埃都像在发光。

  沈星河不经意地转过视线,瞥见小姑娘半蹲在沙发前,一人一狗笑闹得正欢,逆向的阳光给小姑娘染上一层光晕,沈星河有些看不清,可是那双亮晶晶的杏子眼,圆嘟嘟的苹果脸,还有她那细碎的额发,清甜的笑意,似乎又纤毫毕现,格外清晰。

  以至于,沈星河不由自主跟着笑了起来。

  “当,当,当……”

  客厅墙壁上的机械挂钟,匀速稳定地敲响了十下。

  唐棠从抬起头看了一眼,哟,十点了,赶紧和沈星河说:“咱们该出门了,不然去迟了可不好。”

  她虽然不太希望沈星河去相亲,但真去了,却又不想人家姑娘觉得他不好。

  沈星河走到沙发边,伸手将沙发上的一溜衣裳全部捞到胳膊上,另一只手又揉揉唐棠的头发,笑道:“小操心。”

  沈慧珍这几年爱在孟丽云的店里买衣裳,倒不是图便宜,而是孟丽云做的衣裳吧,质量好,款式时髦,就是穿着去上海出差,卖相瞎好的上海女郎们都会多看两眼。

  今天沈星河出门穿的一身衣裳也是在孟丽云的店里买的,长款的羊毛呢大衣,挺括的西裤,锃亮的牛皮鞋,还有一条灰色的围巾。这一套衣裳挑身高挑身材,塑料模特穿着好看,但是一般人不合身,孟丽云放在橱窗里,也就是当个招牌。

  沈星河穿到身上,倒是恰如其分地合适。

  以至于出门走到路上,遇到的年轻姑娘们频频对沈星河送秋波。

  唐棠暗暗想,啧,要是秋波是真的秋波,沈星河估计已经给淹死了。

  “甜妞,金星和木星哪个的体积更大?”

  唐棠腹诽着呢,乍然听到沈星河的问题,没反应过来,“啊?”

  她刚张开嘴,嘴巴里就落进来一个小东西,圆不溜丢,热乎乎的,香喷喷的。

  轻轻一咬,啊,是一颗糖炒板栗。

  沈星河一手拿着牛皮纸装着的板栗,一手是板栗壳,眼中笑意浅浅,“怎么样,甜吗?”

  “甜!”唐棠小鸡嘬米一样点点头,“又甜又软!”

  小时候甜食难得,小孩儿们都喜欢吃甜的,现在长大了,大家生活水平也改善了许多,但是唐棠还是喜欢甜食,像糖炒板栗,那是她打小吃到现在都没腻的零嘴。

  只不过,她与剥壳犯冲,剥花生剥瓜子都不如别人灵,更别说剥板栗了,每次吃的时候,总赖着哥哥们帮忙。

  沈星河笑笑,将牛皮纸袋的口子展开递过来。

  唐棠看了眼沈星河手上的板栗壳,再看袋子里——里面躺着几颗光溜溜的已经剥好了的板栗。

  她又捏起一颗放进嘴里,甜味儿从舌尖慢慢发散开来。

 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,俩人终于到了沈慧珍说的地点。

  ——名字叫做新元饭店,其实是在一家巷子里,清油木板门,门框上贴着春联,旁边还有几个小孩儿蹲在一块儿玩耍,要不是墙上的招牌上有字,唐棠和沈星河差点就要走过去了。

  这门面一看就知道是前些年“院墙打洞”政策的产物。

  国家刚开放个体户经营的时候,各地都小心翼翼地试探前行,批准的都是些理发啊修锁啊之类的纯手工行业,但是自打八一年那会儿报纸上报道了北京第一家民营饭馆,大家就放开啦,小饭馆儿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。

  新元饭店就是那时候开的,别看只有小院一座,房子几间,但是因为味道好,还得提前半个月预约才行呢。至于今天这一顿,那是沈慧珍为显重视,托了熟人,跟人家订好了的换了顺序,才排上了的。

  唐棠正要当先踏上台阶,旁边围成一圈的小孩儿们突然捂着耳朵散开,紧接着便是“嘭”地猛然一声响,碎纸屑炸得四处乱飞。

  一群熊孩子,搁这儿放鞭炮儿呢,唐棠给吓得差点摔跤,还好沈星河扶了她一把。

  饭馆里的老太太正在院子里扫地呢,连忙出来呵斥那几个孩子,“兔崽子们,跟你们说多少回了,再往我这大门口放鞭炮,回头告诉你们爹妈,小心把屁股打成八瓣儿!”

  孩子们轰然一声笑,“略略略”一阵似地跑开了。

  沈星河进院子看了两眼,脸上显出疑惑来,问道:“怎么没几个人?”

  现在生活可比十年前好了,民营饭馆一点儿饭票都不要,结婚办酒不再是稀罕事,只是,怎么看着没几个人?

  唐棠有点儿没好气,说:“相个亲要那么多人干嘛。”

  “相亲?”沈星河挑眉,反问了一句。

  俩人正说着话呢,唐棠就看到沈慧珍安排的那个相亲的姑娘走了过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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