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章 等她_年代:沈同志,你对象又打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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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等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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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天一大早,夏和平早早的就起来,将衣柜里最好的那件中长款卡其色风衣拿了出来,还有那双放在鞋盒里,只穿过一次的皮鞋也拿了出来。

  这双皮鞋,真皮的,是结婚前,季雪特地跑商场花了她一个月工资买的,两百多块。

  婚礼那天穿了一下,过后,他就将鞋子收进鞋盒了。

  倒是上次闹,季雪没有拿走这双鞋。

  夏和平觉得,她定然还是不想与他完全决裂吧。

  穿好之后,他拿着包,准备出门。

  厨房里正在忙活的夏母听见动静,忙撵出来,“和平,你这么早上班去啊?吃了早饭也不迟啊,妈早上蒸了你爱吃的芝麻馅的包子呢。”

  “妈,我在街上买点吃的就行,今天厂里有点事,要早点去。我先走了啊。”说着,夏和平匆匆出了门。

  “什么要紧的事?早饭也不吃?”夏母跟出门,看他推着自行车,自信昂扬的出了门,顿时也跟着笑了。

  这孩子,自打上回季雪闹过之后,就一直阴郁沉默的,今天总算又是抬头挺胸的精神小伙的样儿了。

  “妈,我哥这打扮的这样帅,是要去找季雪吗?”屋里,夏欢欢揉着眼睛,迷迷瞪瞪的走出来。

  夏母轻叹了一声,“难为你哥了。季雪这孩子,也太不懂事了。”

  “就是。拿了那么多钱,不说交给我哥管着,连说一声都不说,成心想瞒着咱们家的。我早就说,别看她样子蠢,心,黑着呢。”夏欢欢不满的嘀咕。

  不过,这次哥哥亲自出马了,想来这季雪一定会将钱交出来的。

  两万块啊,老天,她要怎么花?

  夏欢欢靠在门边,看着院子里那棵开的正艳的桃花,认真的思索起来。

  首先,她想换个大点的干净明亮的房子,要现在外面流行的楼房,房间里带卫生间的那种。

  她再也不想住这大杂院了,这么屁大点的地方,住了那么多家。

  这家放个屁,那家都能闻着臭味。

  上个厕所,还得出胡同去那公厕。

  冬天冻屁股,夏天蚊子咬屁股,要是碰到哪天有人闹个肚子,那厕所门口得排的老远。

  她恶心极了这种日子。

  只是,两万块的话,要买房子,好像不太够?

  不过,没事,可以先买小点的。

  夏欢欢如此一想,心情极为愉悦起来。

  夏母见儿子女儿心情都好了,自己也觉得松快了不少。夏母见儿子女儿心情都好了,自己也觉得松快了不少。

  彼时,夏和平骑车出了胡同,就在胡同口的早点摊上,买了豆浆和油条,然后,路过一家包子店,又买了几个肉包子。

  这才搁袋子里拎着,去了季家那个胡同口等着。

  以前,这种事基本上都是季雪干的。

  自从季雪对夏和平有好感之后,就每天一大早骑车,买了早点去夏家胡同口等他。

  这一等,好像就等了三年,除了他休息在家,其余的工作时间,无论春夏秋冬,无论刮风下雨。

  夏和平习惯了每天到胡同口,就有季雪等着,就有她双手奉上的热腾腾的早点。

  她还总是怕他不爱吃,经常的换着花样。

  尤其是他爱吃春和路上的那家灌汤包子,但是,那边特别远,从季家这边出门,骑车过去,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,再回来到季家那边,来回最少要两个小时。

  这还是天气好的时候。

  而他想吃的那段时间,恰逢深秋,雨水又多。

  她常常穿着雨衣,可回来的时候,仍旧一身湿,跟个落汤鸡似的。

  然后,从怀里掏出保护的好好的灌汤包子,讨好的递给他。

  看见他吃了,她就知足的笑了。

  想到季雪那张脸,不笑看着蠢,一笑又丑,夏和平不自觉的皱了皱眉。

  深吸了口气。

  可是,到底处过三年,就算对只狗,都有感情,何况是人?

  罢了。

  夏和平将车子停在墙角,在那耐心的等着。

 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,天越来暖了,初晨的阳光照在身上,竟然热烘烘的。

  夏和平觉得有些热意,解了风衣的扣子。

  他个子挺高,一身风衣披在身上,很有那么点玉树临风的意思。

  再加上他今天刻意拾掇了一番,这让他身边路过的行人,都不由得朝他多看两眼。

  夏和平挺享受这种目光。

  等了约莫一刻多钟,他听见了季雪的声音。

  “嫂子,我知道了,回吧。”季雪朝徐红梅摆摆手,然后,骑着车子哧溜就朝胡同口飞奔而来。

  昨晚,晚饭后,一家人仍旧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,竟然点着灯,就在堂屋,一路闲聊到了半夜。昨晚,晚饭后,一家人仍旧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,竟然点着灯,就在堂屋,一路闲聊到了半夜。

  后来,大家打着哈欠,都熬不住了,这才散了。

  这不,早上都起来的晚了。

  徐红梅来不及煮粥炒菜,匆忙下,只将昨晚的剩饭剩菜热了,又煮了几个鸡蛋。

  季建军几个吃的快,吃完早骑车跑了。

  季雪慢,今天没有来得及去跑步,可是,基本的护肤还是要有的。

  这洗脸,面膜,涂乳液,程序一样不能少。

  忙活完的结果就是,来不及吃早饭了,她抓着包就要走。

  其实,倒不是多在乎那份厂工的工作。

  只是,季家工人出身,从原身她爹那儿,就是个安分守己、勤勤恳恳的工人。

  季建军、季刚父子也一样,尤其是季建军,从二十岁进了轧钢厂做学徒,到现在的高级大工匠,一直都是兢兢业业,除特殊原因,从未迟到早退过。

  这年代,人们信念特别朴实。

  所以,季雪也不想给人懒散的印象,拾掇好就不想吃早饭了。

  这才有了徐红梅追到院门口,拿着两个鸡蛋塞她口袋里,嘱咐她抽空要吃了。

  季雪口袋里揣着俩鸡蛋,骑车车子出了胡同口,一路往街心骑去。

  她骑的飞快,夏和平原本还想耍个帅,结果,姿势还没摆好,人家从他身边经过,愣是连个眼神都没给他,亦或者,他这样一个英俊高大的帅哥在这路边,她愣是眼瞎没看见。

  不得已,夏和平骑着车子急忙追了去。

  在街口那红绿灯那,好歹拦下了季雪。

  “季雪。”夏和平将自行车拦在她跟前,面露不悦,“我叫你那么多遍,你没听见吗?”

  “你?”季雪使劲盯着这人的脸,十分诧异。

  这人是夏和平啊,那个讨厌原身作践原身的渣男。

  他叫她?莫非是找虐?

  看她神色,夏和平却以为她是着急上班,没听见,便轻轻睨了她一眼,“早上起晚了吧?喏,这是给你买的早点。你拿去吃吧。”

  说着,从自己的自行车篮里,拿出一份早点,递给季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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