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8章 嚣张_开局失业,我让歌坛大魔王回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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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8章 嚣张

  第158章嚣张

  江阳觉得耿直拍这广告也挺好。

  这广告挺要镜头语言的。

  在他看来,原版的广告片在台词和镜头上还是有些太刻意了。

  只是不知道耿直愿不愿意接这活儿。

  周浩说简单,“你就说这广告我可能拍不好,他一定接。”

  对于周浩不行的事儿,耿直很喜欢证明自己行。

  这样就能安慰自己,凡他得不到的项目,全是周浩走后门了,因为技术不行嘛。

  “啊?”

  江阳想不到耿直这么恨周浩,“你当初不会真走后门了吧?”

  把人势在必得的项目拿走了。

  “胡说!”

  周浩说江阳跟耿直合作一次就知道了,这孙子是真能花钱。

  周浩看了江阳的策划案,“你信不信,伱要说预算上不封顶——算了,你就说预算足够,你信不信,这孙子能把影帝王铮和老演员孙晔请来。”

  江阳扭头问李清宁:“孙晔是谁?”

  “华影奖终身艺术家。”

  李清宁头也不抬,她知道江阳失忆了,不知道这些也正常。

  她在看江阳写下的《解忧杂货店》第二篇故事——深夜的口琴声。

  这篇故事主要是歌手克朗某次前往孤儿院慰问演出,碰到一个很特殊的女孩,这女孩对他唱的别人的歌曲不感兴趣,唯独对克朗口琴演奏的自己创作的作品《重生》感兴趣。

  克朗又单独为小女孩吹奏一遍后,小女孩竟用哼唱完美再现了这首作品的旋律。

  这是一种天赋。

  当初写到这儿的时候,江阳还问过李清宁,有没有人有这本事。

  “有。”

  李清宁轻描淡写,若不然她也不会记下那密密麻麻的旋律了。

  有时候只记下了旋律,不记得歌词。

  她在江阳面前稍微哼上一句,她男人的心里就会自动把这首歌续上。

  回到这篇故事。

  这篇故事江阳写的很快,只有期间因为突发灵感写《鸟人》耽误了一段时间。而写这么快,全因为宁姐的朋友岳云的启发,克朗家里同样开鱼店的,他们有些相似经历。

  同样喜欢音乐,同样没有天赋。

  以至于李清宁觉得江阳这故事就是以岳云的经历写的。

  李清宁继续读下去。

  在下面就是克朗的回忆了。

  在见识到小女孩的才华后,克朗想起他从初中开始喜欢音乐,学会了弹吉他,立志成为专业歌手,他为此跟家里闹翻,还从大学退了学。

  然而,有时候天赋或运气这东西,再努力也得不到垂青,就像岳云。而且在天才面前,努力是最不值得称道的东西,哪怕一天二十四小时练习,天才几个小时就能超过。

  不知道为什么,李清宁看到这儿,在想要不要去练会儿琴。

  她好像是有点儿不知好歹了。

  克朗舍弃了一切追逐音乐梦,却一事无成,回到家乡参加奶奶葬礼时,得知父亲一个月前病倒过,头一次有了愧疚之心。

  他开始犹豫要不要放弃音乐梦。

  他听说了解忧杂货店替人解忧的传闻,就给杂货店写了封信,希望得到帮助。

  这封信在纸箱中穿越时空到了未来——

  这是李清宁自个儿想的,书上没说,但回信的口吻一看就是头一个故事中犯事三人组的。

  这犯事三人组即翔太、幸平和敦也,他们是孤儿,没爹疼没娘爱,能活到现在都得感恩老天爷。他们见信上的克朗有家人有家业,竟然舍家弃业,还从大学退学追求音乐梦。

  这人与人的果然不能相同,他们只觉得这信上吵闹。

  他们回信让克朗别做白日梦了。

  克朗气坏了,回信说他知道有特殊才华的人才能成功,可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呢。

  这仨孤儿回信,说克朗坚持三年了,该放弃了,没才华就是没才华。

  克朗气不过,后来想了想也是,觉得这信上的话不好听,但说的挺有道理的。可他又不甘心,说这就如同单相思,明知恋情不会有结果,却还是忘不了对方。

  当梦想的舔狗,还是选择放弃,这是个问题。

  李清宁也曾面临这个选择。当然,顺着江阳写的话比喻,她属于把梦想这女神睡得不能再睡,把所有姿势都试过了,然后灵感枯竭,再没有小蝌蚪能让梦想女神结果了。

  让梦想女神厌倦,还是选择离开。

  李清宁在专辑滑铁卢的时候,面临的是这个选择。

  所以在这一点上,李清宁挺感同身受的。

  克朗把回信放进了纸箱,还不甘心,就隔着门用口琴吹了一曲重生——

  回到家的克朗得知父亲不堪重负住院了,这成了压死他梦想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  他选择放弃,在家继承鱼店。

  可他父亲不干了。

  他父亲觉得克朗在当逃兵,“你不要想这些有的没的,再去全力打拼一次……就算最后打了败仗也无所谓,至少你留下了足迹,做不到你就不要回来,明白了吧?”

  克朗听从了父亲的话,最终离开时,他在杂货店牛奶箱拿到了回信,令克朗惊讶,同样也让李清宁惊讶的是,这封信的内容竟然变了口吻,依旧是三人组回信的语气,但他们的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向,告诉克朗你对音乐的执着追求,绝不是白白付出!

  “请你始终坚信这一点,坚信到生命最后一刻。”

  李清宁本来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关于梦想坚持和放弃的故事,平铺直述毫无意外,挺治愈的但不算精彩,可到这儿,让她觉得有趣了,她忽然想起来,那三人组在未来。

  所以——

  那夜吹奏的《重生》,也传到未来,他们听过这首歌,克朗成功了?

  就这李清宁这么认为时,镜头又拉回到克朗的现在,即回想前在孤儿院慰问演出时。

  他睡着后惊醒,见孤儿院大火了,他冲进火海救了一个小男孩,自己却死在了火海中。

  在死的那一刻,克朗想起了那封信,苦笑起来,他真的坚信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了,可真的值得吗?他又记起了爸爸的话,“爸,我这也算留下足迹了吧?虽然我打了一场败仗。”

  “呼!”

  李清宁看这故事,忧伤了。

  她顺手把江阳在吃的葡萄拿过来,让人伤心的人没有资格吃葡萄。

  江阳拿葡萄的手虚空放那儿,“当心我晚上收拾你。”

  “脾气见长啊。”

  宁姐脚放在他膝盖上,不跟他一般见识,“我亲戚来了。”

  江阳撂下狠话,“大姨妈有什么了不起的,有她没我,有我没她。”

  “德行。”

  她翻了一页纸继续看,然后觉得江阳挺缺德的,专门空了半张纸,就为了把悬念留在后面:那个有才华的小女孩是稀世天才女歌手,她每次演唱会的最后一首歌都是《重生》。她说这首歌对她很重要,因为这首歌的创作者救了她唯一的亲人,用自己的性命换回了她弟弟的生命。

  “哗!”

  李清宁读到这时,就觉得潮水在脑海里涌过,这个结尾把刚才所有的平淡冲走了。

  只留下无穷的回味。

  一个毫无才华的人,他的作品以这种方式得到了重生。

  “原来——是这样啊。”

  李清宁把葡萄还回去,坐在江阳双腿上,手挂在他头上亲了一口,还喂了他一颗葡萄。

  这故事写得不赖

  当赏!

  “喂喂。”

  江阳让宁姐收敛一点,大姨妈不是嚣张的理由。

  “你刚才嚣张劲儿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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